关于做好2021年度团支部“对标定级”
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团委:
根据团中央统一安排,2021年度“智慧团建”系统中团支部“对标定级”功能已经开放,请各学院团委按要求部署开展。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各学院团委迅速将工作要求传达到各团支部,11月中旬全面启动对标定级工作,12月25日前应开展对标定级的团支部要100%落实相关工作要求。
二、二级学院团委要加强跟踪监测和工作指导督促。
三、各学院团委在本学院团支部“对标定级”工作完成后,12月16日前将总结评估情况报校团委,重点反映经验做法和正反两方面的典型。
共青团扬州市职业大学委员会
2021.11.10